上海音乐学院本科成绩标准(2019级起适用)

时间:2021-07-30浏览:10

沪音院教字【2019】第95

 

根据专业音乐教育的要求,结合多年来实行的本科教学评分标准,经院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我院本科毕业成绩与学位成绩标准规定如下:

一、课程成绩及格标准

各门课程学期成绩均以60分为及格标准。

二、毕业成绩标准

(一)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并达到课程成绩标准(《英语》需达到结业成绩标准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钢琴基础》需达到结业成绩标准);

(二)专业主干课版块平均成绩达标(艺术类不低于75分,普通类不低于60分);

(三)实践教学须修满规定学分;

(四)品德综合测评总分达到规定标准。

三、学位成绩标准

(一)专业主干课版块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二)专业基础课版块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三)通识课程版块必修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