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理顺课程关系,确保各门课程的教学质量,现就本科课程的隶属作进一步明确。
一、 公共类课程
1.教务处:任意选修课。
2.公共基础部:所有政治类课程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外语、体育、语文等。
3.音乐学系: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理论、艺术概论等。
4.作曲系:视唱练耳、乐理、和声、复调、曲式、配器等。
5.钢琴系:钢琴基础课。
二、各系的专业主干课及专业基础课由各系自行安排,并加强管理。
三、课程管理的主要任务
1. 按教学计划规定,编写课程教学大纲;
2. 编写或选用课程教材;
3. 按有关规定择聘教师并上报教务处、人事处审批;
4. 会同教务处、人事处核定教师工作量;
5. 负责课程考核,确保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