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于2009年1月17日至18日在我院举行。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我院于1月16日组织召开了考官动员会议,来自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同济大学、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共65位考官参加会议。
会议由我院教务处副处长周湘林主持,徐孟东副院长首先致欢迎词,希望我院教师与各兄弟院校教师密切合作,对考生负责,顺利完成此次统考。随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主任汪成辉宣读了2009年上海市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评分工作领导小组、评分中心组以及评分教师名单,并简单介绍了此次考试的评分要求及评分标准。为了保证此次统考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使得音乐表演各科目的评分更加规范合理,我院还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颁发的评分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音乐表演的评分细则,此举得到了考试院领导的认可与赞扬。周湘林处长在会议上公布了评分细则并与各位考官细致研讨,并宣读了此次统考的考务工作安排。最后上海市考试院副院长沈本良发表了重要讲话,希望各位考官精诚合作,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打分,做好此次统考工作。
在随后的两天考试中,我院教务处、后保处、各系考务教师与所有考官共同努力、通力合作,圆满顺利地完成了今年上海市音乐类统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