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6浏览次数:411

一、 时间安排

根据院历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日期为:

第16周(2016年6月13日-6月17日)选修课考试

第18周(2016年6月27日-7月1日)专业课考试(各系组织)

第19周(2016年7月4日-7月8日)专业基础课、公共基础课考试

二、 专业课考试安排(第18周)

考试地点:请各系与琴房管理科协商安排。

安排上报:请务必于第17周将本系系级课考试安排上报至教务科(上报格式须使用教务科指定模板)。

试卷规格与印制:统一采用本科期末考试试卷模板,试卷务必提前一周(第17周)直接交付教材科统一印制(需填写教材科缮印登记表并加盖系章)。

监考事宜:由各系自行组织,教务科将不再予以安排,具体请严格按照《上海音乐学院本科考试监考、巡考制度》执行。

三、 其他注意事项

1、第18、19周停课考试,请任课老师做好课程进度安排。

2、各教研室及任课教师,需将第19周课程考试试卷(规格须使用本科期末考试试卷模板)最晚于第17周(2016年6月20日-6月24日)上报教务科。

3、请任课老师务必于考试后一周内将成绩填报至教务系统(网址http://jwgl.jwc.shcmusic.edu.cn),并打印成绩单,签字后交至课程隶属教学部门。

 

[点击浏览该文件:本科期末考试试卷模板(书面).doc]

[点击浏览该文件:系级期末考试安排表.xls]

 

教务科

2016年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