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时间安排
根据院历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日期为:
第16周(2016年6月13日-6月17日)选修课考试
第18周(2016年6月27日-7月1日)专业课考试(各系组织)
第19周(2016年7月4日-7月8日)专业基础课、公共基础课考试
二、 专业课考试安排(第18周)
考试地点:请各系与琴房管理科协商安排。
安排上报:请务必于第17周将本系系级课考试安排上报至教务科(上报格式须使用教务科指定模板)。
试卷规格与印制:统一采用本科期末考试试卷模板,试卷务必提前一周(第17周)直接交付教材科统一印制(需填写教材科缮印登记表并加盖系章)。
监考事宜:由各系自行组织,教务科将不再予以安排,具体请严格按照《上海音乐学院本科考试监考、巡考制度》执行。
三、 其他注意事项
1、第18、19周停课考试,请任课老师做好课程进度安排。
2、各教研室及任课教师,需将第19周课程考试试卷(规格须使用本科期末考试试卷模板)最晚于第17周(2016年6月20日-6月24日)上报教务科。
3、请任课老师务必于考试后一周内将成绩填报至教务系统(网址http://jwgl.jwc.shcmusic.edu.cn),并打印成绩单,签字后交至课程隶属教学部门。
教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