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2003年,为配合教育部国家精品课程建设,我院启动了院级精品课程建设计划,并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上海市级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截至2016年,我院共立项建设国家级、市级精品课程23门,市级重点课程34门。
根据学院本科课程建设工作部署, 教务处将开展2017年度院级精品课程申报及遴选工作。请各教学部门积极组织教师申报,从已建设成熟的课程中推荐申报院级精品课程。
一、申报条件
1、院级精品课程应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面向本市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开设的课程;课程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度高,校内评教名列前茅;课程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已开展或计划开展微课程视频的制作和推广工作。
2、申报的课程必须是为本院本科生连续开设3年以上的课程。
3、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已连续主讲该课程三年以上,教学水平高,学生评教好。
4、课程团队应致力于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在教学内容方面,重视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教学方法与手段方面,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学习能力发展,协调传统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与整合。
二、评选办法
1、已获市级立项建设的课程原则上不再重复建设。
2、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教务处网页公示。
3、学院将在院级精品课程的基础上遴选申报2017年上海市级重点课程、精品课程。
三、课程管理
1、课程建设周期为一年,基本建设经费为五万元。建设周期接收后,经评审为优秀的课程可在下一年度继续给予经费支持。
2、院级精品课程立项后,课程需在一年内完善课程大纲、教案、习题上网,课程主讲人至少需要录制3课时微课程视频上网。
四、材料提交
请各教学部门将申报书于3月22日前交教务处204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shaoweiwei@shcmusic.edu.cn 联系人:邵巍巍;电话:64316349。
上海音乐学院教务处
2017/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