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定于 2017 年 5 月 12 日(周五)11:30—13:30 在教学大楼二楼大厅统一拍摄数码照片(用于毕业 证书与学位证书使用),带好本人身份证、学生证。
	请勿迟到,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拍照,需向教务 处报备。
	拍照顺序如下:
	
| 				 					拍摄时间  | 							 					系别  | 		
| 				 					11:30-12:30  | 							 					音乐教育系、音乐学系、作曲系、声乐歌剧系 指挥系、钢琴系、民乐系  | 		
| 				 					12:30-13:30  | 							 					管弦系、现代器乐与打击乐系、音乐戏剧系、 音乐工程系、数字媒体艺术学院、艺术管理系  | 		
	
	
	注意:拍照时必须衣冠端正,需穿有领子的衣服,不要浓妆及 夸张配饰。
	
	
	教务处
	2017 年 4 月 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