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届“汇创青春”——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2浏览次数:2357

各教学部门:

接《沪教委高〔201775号》文件通知,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在第一届、第二届 “汇创青春”——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活动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第三届“汇创青春”活动。

具体活动内容和实施方案如下:

1.征集对象。各高校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留学生)在读期间完成的文化创新创意作品。所征集的作品,需要通过视音频录制、图片展示、文字表述等各种方式,体现学校在教学育人方面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作品的创新点等。

2.作品分类。根据高校办学特色、学科分类以及与文化创意园区的对接,分为以下9类征集学生作品:视觉传达设计类;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类;戏剧舞蹈、音乐艺术类;环境设计类;服装设计类;产品设计类;工艺美术类;互联网+文化创意类;综合类(含公共艺术、美术、影视等)。参赛作品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3.作品报送。3月底之前,各系将经专业内遴选的作品,分类报送至我院教务处203办公室(联系人:杨琛 18601780929)。每件作品需标注学校、作品名称、学生信息(姓名、专业、年级)和指导教师姓名、创新创意点简介等相关信息。其中,音乐类由我院承办,参赛作品汇总表(分类别)见附件3,报名表见附件5。所征集作品经学校汇总并初步遴选后,统一报送到各大承办高校。

4.作品评选。各高校在进行校内遴选的基础上,推荐作品(总数不超过75件,单类作品不超过15件)参加市级评选。经每个类别的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选出优秀学生作品、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奖等。音乐类于4月中旬组织评选,4月底公布作品评选结果,并通知入围优秀作品参加分类展示活动。

5.作品展示。5-6月,音乐艺术类展示活动搭载我院第四届“音乐开放周”平台,在贺绿汀音乐厅开展优秀作品分类展示活动,同时根据市教委统一安排,参与集中展示活动。

 

附件1.第三届汇创通知—沪教委高〔2017〕75号

附件2.《学生作品报送要求(九大类)》 

附件3.《参赛作品汇总表(分类别)》

附件4.章程(音乐艺术类)第三届“汇创青春”——上海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平台

附件5.报名表(音乐类)第三届“汇创青春”上海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平台 

 

                                                   上海音乐学院教务处

                                                    2018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