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本科生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2浏览次数:3489

各教学部门(系):

为做好关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8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现将我院有关本科生推选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1.各系依照《2018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和学科专业发展整体规划,确定2018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本科生推荐人选。

①选派办法及详情见国家留学网【2018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专栏

http://www.csc.edu.cn/chuguo/s/1062

②个人填写《上海音乐学院国家公派本科生出国留学推荐意见表》并交本系审核,各系填写《上海音乐学院国家公派本科生出国留学推荐反馈书》,2018316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202办公室(联系人:杨琛 64314780)。

2.经各系推荐、教务处审核、教学行政会审批同意,确定我院2018年度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本科留学候选人。由人事处组织、指导留学候选人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统一申报,候选人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3.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布。

附件一_上海音乐学院国家公派本科生出国留学推荐意见表

附件二_上海音乐学院关于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反馈书

附件三_与我院已签约学校名单(中英)与我院已签约学校名单(中英)

特此通知

 

 

上海音乐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