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音乐学院借读生管理条例》规定,即日起接受兄弟院校学生来我院借读申请。借读要求如下:
1.借读生须填写《上海音乐学院借读申请表》;(下载地址:上海音乐学院官方网站——组织机构——教务处——常用文件下载)。
2.由借读生学籍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公函提出要求,并说明借读期限(一年)。另提供已完成学习科目的成绩单、品德评语及近期健康检查报告。
3.演专业学生提供录音(像)带,音乐学和作曲专业学生应提供论文或作品,供我院了解其专业情况。
4.截止日期:2018年6月20日
5.邮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20号上海音乐学院教务处收。
6.电话:021-64376411
教务处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