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为全面落实《上海音乐学院本科教学纪律巡查工作办法》的规定,加强教风、学风建设,规范本科教学秩序,形成纪律严明、秩序井然的课堂氛围,从2019年10月8日起,由教务处、学生处牵头,继续开展本科教学纪律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巡查小组由各系部书记、秘书、辅导员,教务处、学生处工作人员组成。实行工作日不定时巡查全院本科教学课堂。巡查范围为师生到岗到位情况、教师教学情况、课堂纪律及教学过程中影响教学秩序的情况。巡查期间应做好巡查记录,如发现需立即解决的问题,可按相关规定及时做出处理,并于巡查结束后填写“上海音乐学院教学纪律巡查情况表”,组长签字后报于教务处。
教务处将根据每周的巡查记录,下发“教风学风状态小报”,相关系部需在2个工作日内依据周报中的整改意见提出整改方案并反馈至教务处。同时,每月将汇总巡查、整改情况交至教学工作例会进行通报。教学纪律巡查出现的教学纪律问题将严格按照《上海音乐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执行。请各系部高度重视巡查工作,积极配合,共同推进本科教风、学风的提升。
教务处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