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上海音乐学院“登峰人才计划”初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2浏览次数:212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和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创新表演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巩固本科人才培养中心地位,促使特殊优秀的音乐表演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要求,学校制定了《上海音乐学院“登峰人才计划”实施办法(修订)》(附件1),根据该文件,现开展2019-2020学年“登峰人才计划”初选选拔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拔对象

上海音乐学院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现代器乐与打击乐系、音乐剧系本科一年级至三年级在校生;声乐歌剧系、指挥系本科一年级至四年级在校生。思想品德优良,专业水平突出,具备较大发展潜力。

二、选拔方式

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自愿填写《上海音乐学院“登峰人才计划”申报表》(附件2)及“申报表”中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至所教务处;相关系部自行拟定初选方案并报备至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组织初选;教务处将汇总初审结果,于该学期结束前公布入围终选名单。

三、申报材料

申报者于2019112117时前,将纸质申报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楼203),同时发送电子版申报表及相关材料至报名专用邮箱:dengfeng@shcmusic.edu.cn,邮件主题须命名为:“专业方向-姓名-年级” 。

 

联系人:刘老师  64314780

附件1-上海音乐学院“登峰人才计划”实施方案(修订)(1)

附件2-上海音乐学院“登峰人才计划”申报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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