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第2学期借读申请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9浏览次数:1794



申请时间:2020年10月26日—10月30日

根据《上海音乐学院借读生管理条例》规定,申请材料:

1、《上海音乐学院借读申请表》(下载详见附件1“上海音乐学院借读申请表”)。

2、由借读生学籍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公函提出要求,并说明借读期限(2020-2021学年第2学期)。

3、已完成学习科目成绩单、品德评语及近期健康检查报告。

4、音乐表演专业的学生需提供录音(像)带CD/DVD。

5、音乐学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学生需提供论文或作品。

以上材料邮寄(EMS)至教务处,邮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20号上海音乐学院教务处收,联系人:金老师,电话:021-64376411



教务处  

2020年10月


上海音乐学院借读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