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学实践周(5月17日-5月21日)课程教学及课程辅导安排要求重申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7浏览次数:10

对教学实践周的课程教学及课程辅导工作重申如下要求:

1、“一对一”个别课教学形式课程:正常上课;

2、“一对多”集体课教学形式课程:暂停一周;

3、所有课程辅导(坐班答疑、自习辅导):正常进行;

4、如出现实践教学活动与课程教学、课程辅导冲突情况,可优先参与实践教学活动,但涉及师生需提前办理请假手续。事前未向有关部门请假而擅自缺课、缺席,将按照《上海音乐学院学生请假制度及有关规定》及《上海音乐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教务处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