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本科生评教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10-01浏览次数:1059

沪音院教字【2019】第99

 

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完善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构建教师主导、院系监督、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统筹指导的三位一体的教学质量评价模式,全面准确地了解学生对教师教学工作的满意度和学校教学状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教方式

学校每学期均开展学生评教工作。依托信息化管理系统,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评教方式。

(一)线上评教。即学生按照设定的评价指标,通过学校信息管理系统对教师的教学目标、过程及结果进行评价,并提出意见建议。

1.结果性评价:教务处在学期末统一组织开展,问卷由学校统一制定发布,评价结果可以帮助学校、教学单位和教师本人了解教学状况并进行改进,并纳入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2.阶段性评价:教学部门在学期期中组织开展,问卷由各教学部门自行制定发布,评价结果可以帮助各教学部门和教师本人了解前一阶段教学状况并有针对性改进。

3.即时性评价:教师在授课学期主导完成,问卷由教师自行设计发布,评价结果可以帮助教师随时了解自己的教学状况、优化教学过程、不断改进教学。

(二)线下评教。即学校开展学生座谈会,及时了解学生对课程教学安排、对教师教学工作的意见,以及在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与学工、资产、后勤等部门联动,为学生学习生活提高保障和便利,满足其学习需求。

1.毕业生座谈会:教务处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展毕业生座谈会,进行毕业生问卷调查,收集即将离校的毕业生对学校教师以及课程总体质量的评价信息。

2.专题调研座谈会:教务处在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展专题调研座谈会,进一步了解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情况,推进教风、学风建设,促进教学管理与服务的改进和提高。

二、评价指标体系

针对结果性评价,教务处从教学内容、教学态度、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四个方面,根据课程性质分类设计评价指标,包括通识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实践教学等四类。

针对阶段性评价和即时性评价,教学部门和教师根据教学实际情况可引用已有问卷模板,或自主设计评价指标、编制问卷。

针对学生座谈会,教务处根据座谈内容、调研主旨,先期设计评价指标、编制调查问卷。

三、评教组织管理

学生评教工作由教务处、教学部门和任课教师联合组织。

教务处主要负责结果性评价工作的开展,包括制定评教方案、设计评教指标和问卷、发布评教通知、开展评教工作宣传动员、协调解决评教中出现的问题、统计评教数据、发布评教分析报告、反馈评教结果,对各教学部门评教工作开展情况实施动态监督,对评教成绩偏低的教师进行跟踪督导与评价。

教学部门主要负责阶段性评价工作的开展,包括制定评教方案、设计评教指标和问卷、发布评教通知、开展评教宣传动员、组织学生评教、统计评教数据、发布与反馈评教结果等。各教学部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阶段性评价。

任课教师负责即时性评价工作的开展,主要包括设计评教指标和问卷、组织学生评教、根据评教结果有针对性改进教学等。即时性评价贯穿教学过程始终,教师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

四、评教结果与应用

1.针对结果性评价,参评率达到80%及以上的评教数据为有效数据。为保证评教成绩的可信度,统计评教成绩时,将学生评教有效数据排序,去除前后各5%数据后取其平均分。若教师一学期讲授多门课程,则以各门课程评价成绩的平均数作为其评教成绩。

根据评教测评分,教师课堂教学被学生认可程度的高低,将评教等级分为ABCD四级:A级>95分,B90-95C75-89分,D级<75分。对于评教为D级的课程,教务处将邀请学校教学质量考察评估组深入课堂,探究低分原因,帮助其整改和提高。

2.阶段性评价和即时性评价侧重教学改进而非教学考核,一般不做计分评估。

3.评教结束后,任课教师凭个人账号和密码登陆教学质量平台,查询各类评价情况和结果,了解学生的感受和需求,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

4.评教结束后,教务处总结评教工作开展情况,撰写发布评教分析报告,并将评价结果和分析报告反馈给各教学部门。各教学部门将评教结果反馈给教师,对评教结果较差的教师进行跟踪,帮助其分析原因,找出差距,采取有效措施改进。

5.学生评教是学校了解学生满意度和本科教学情况的重要渠道之一,其结果作为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可应用于考察教师的教学绩效,作为教师教学岗位聘任、晋升职称和评优评奖。学生参评率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各教学部门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价体系。

五、其他

1.教务处负责评教系统的管理、维护和更新。

2.评教结果由各教学部门保存。学校对参与评教的学生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3.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