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系(2015版)

发布时间:2015-09-01浏览次数:10

音乐学系本科自主实践教学方案

自主实践学分

20.0学分

自主实践环节

科研实践、艺术实践、社会实践

(一)科研实践

1.网络发表论文(5.0学分):每学年在“中国音乐学网”相关专栏上发表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论文或综述(1.0学分/篇),并提交电子文档及网络截屏至系办存档。该学分由各学年专业教师审稿评定。

2.实地考察(5.0学分):根据相关课程需要进行实地考察,完成考察内容并撰写考察报告。考察完毕后由任课教师带领在全系范围内举行“考察汇报会”。第三学年为“城市传统音乐及非遗音乐代表作考察实践”(2.0学分);第四学年为“民族音乐学实地考察实践”(3.0学分)。该学分由课程任课教师评定。

3.学术会议:参加院级以上学术会议。提交摘要并发言者(2.0学分/)须提交摘要内容及发言现场照片,旁听参会者(1.0学分/)须提交听会小结。该学分由专业教师评定。

(二)艺术实践

1.实践汇报(5.0学分):结合本系中国传统音乐(民歌/民器/戏曲曲艺)、古琴、世界音乐所学内容,于期末专业论文宣读后汇报表演(1.0学分/次)。该课程汇演由系办组织拍摄予以存档,学分由课程任课教师评定。

2.写作发表:在正式刊物上发表音乐评论(2.0学分/篇),撰写音乐会节目单(1.0学分/篇)以及导赏撰稿(1.0学分/篇)等。该学分由相关项目负责人及专业教师共同评定。

(三)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所学专业服务社会、服务大众的主要途径,也是大学生思政教育开展的重要平台之一。鼓励参与各类社会公益性演出活动(如高雅艺术进校园、进社区活动等),各类志愿者服务工作,各类党团主题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