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弦系(2015版)

发布时间:2015-09-01浏览次数:10

管弦系本科自主实践教学方案

自主实践学分

20.0学分

自主实践环节

艺术实践、教学实践、科研实践、社会实践

(一)艺术实践

1.音乐赛事:参加经学院审批同意的国际A/B类比赛、国内重大比赛。凡入围者和获奖者均可获相应学分。

赛事等级

学分

国际A类比赛

入围者

3.0

获奖者

4.0

国际B类比赛

入围者

2.0

获奖者

3.0

国内重大比赛

入围者

1.0

获奖者

2.0

注:须提交比赛章程/获奖证书等

2.音乐会参演:参加经学院组织对外的演出(1.0学分/次),并于其间担任不同类型的角色(具体学分如下按次累计)。

演出类型

重大演出

一般演出

协奏曲独奏

2.0

1.5

独奏

1.5

1.0

重奏

1.5

1.0

乐队演奏

1.0

1.0

注:须提交音乐会节目单、演出照片等

3.专家课/大师班:参加院内国际知名专家课/大师班(1.0学分/次),国内知名专家课/大师班(0.5学分/次)。须提交大师班日程、照片等。

(二)教学实践

课余时间进行教学实践指导活动(上限为2.0学分),且所指导的学员在相关比赛获奖或取得考级证书。注:须提交指导学生所获奖状、证书等,并由专业教师、辅导员以资证明。

1)获全国比赛奖项(2.0学分)/区级比赛奖项(0.5学分);

2)获考级证书(0.5学分)。

(三)科研实践

在专业教师带领下参与教材编写或课题研究等相关科研活动(1.0学分/项,上限为2.0学分)。须提交教师评定意见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所学专业服务社会、服务大众的主要途径,也是大学生思政教育开展的重要平台之一。鼓励参与各类社会公益性演出活动(如高雅艺术进校园、进社区活动等),各类志愿者服务工作,各类党团主题活动等。

(五)其他

管弦系学分评定办法:

1.申报原则:本科四年期间必须修完自主实践教学中三类以上的学分内容,否则不予学分评定。

2.申报流程:由学生本人填写实践教学学分申请表,按照实践教学申报流程进行申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学生本人专业教师、所在教研室,及实践教学指导小组进行学分评审。

3.申报材料: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交专业教师、相关教研室,及实践教学指导小组审核认定(查验原件,附复印件),并由系办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