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简报 | 上海市积极推进高校有组织科研 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发布时间:2024-12-04浏览次数:10

教育部简报〔2023〕第14期

  上海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以服务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着力点,扎实推进高校有组织科研,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集聚力量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努力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注重系统设计,加强科研规划引导。制定高校“双一流”建设若干意见和实施方案,出台《高等学校学科建设与优化布局规划(2021—2025年)》《高校创新策源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1—2025年)》等配套文件,引导高校科学定位、聚焦重点、特色发展。坚持任务驱动和问题导向,积极承担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任务,切实发挥高校重大原始创新策源地的作用。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推动上海市关于进一步放权松绑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若干意见落实,分类制定绩效目标,健全差异化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综合授权+负面清单”方式,扩大高校科研活动自主权。落实教育部、上海市关于深入推进上海市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先行先试战略合作协议(2023-2025年),着力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优化教育布局结构上先行先试,在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造就拔尖创新人才等方面深入探索,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努力推动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上海高质量落地落实。

  完善科研布局,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聚焦“国之重器”,建设8个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含“十四五”储备项目)。围绕国家实验室体系建设,支持高校与国家实验室联合开展科研攻关和人才培养,推动以高校为依托单位的25家国家重点实验室完成重组。支持高校牵头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一系列高水平创新平台。充分发挥高校基础研究主力军作用,深化落实基础研究十年行动方案和关于加快推动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5所高校开展“基础研究特区”改革试点。围绕基础学科领域,支持高校建设数学中心、李政道研究所、费林加诺贝尔奖科学家联合研究中心等高水平基础研究机构。近几年,高校年均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数超4000项,约占全市总数85%。

  坚持引育并举,建强科技人才队伍。通过国家和上海市人才计划以及高等教育人才揽蓄行动等,积极引育高水平人才,打造“人才蓄水池”。截至目前,已建设一支由100余位“两院”院士领衔,3000余名各类高层次人才、近3万名高级职称教师组成的高校人才队伍。支持上海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等参加科技人才评价综合改革试点。深化人才供给侧改革,实施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支持推动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基地、数理化生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心、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建设,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开展工程硕士、博士培养,进一步提升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体系,实施《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2021-2025年)》,围绕区域重点产业、重大任务和紧缺人才需求,推动学校与行业企业开展产教融合协同育人项目;实施“国家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计划,推进现代产业学院、未来技术学院建设,打造就业型、教学型、践习型三类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截至目前,已建成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3个、市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30个。

  深化供需对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强高校与企业产学研协同创新,以国家重大任务和产业发展需求为牵引,打通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到产业化的创新链条,推动高校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围绕重点产业布局,建设42个协同创新中心,聚焦商用航空发动机、重型燃机等领域实施联合创新计划,支持高校在集成电路、海洋装备、氢能技术等领域建设集成攻关大平台。加强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支持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开展国家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改革试点和赋权改革试点等工作。2022年全市高校转让、许可、作价投资项目和技术开发、咨询、服务项目合同总金额达88亿元。推动上海市关于加快推进大学科技园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落实落细,支持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开展未来产业科技园试点建设。制定《推进“大零号湾”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区建设方案》,依托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创新资源和创新能力,瞄准前沿技术方向,在高校周围布局未来新兴产业。截至目前,已入驻“硬科技”企业3000余家,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原文链接:上海市积极推进高校有组织科研 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