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关于集体课分班的规定

时间:2016-03-14浏览:4853

 

为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我院的办学规模、教学设施及集体课教学的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分班原则

所有课程以教学计划中的课程门类和级次为基础,以教学资源利用最大化为原则进行分班。

公共类课程由教务处统一进行分班,各系的专业主干课及专业基础课由各系提出分班方案,经教务处审核确认后统一进行分班。

二、分班标准

按照课程人数分为小班课、中班课、大班课:

1.   小班课为2-30人。

2.    中班课3160

3.     大班课60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