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2016年进修班招生简章

时间:2016-04-13浏览:9909

1、音乐学

专业方向:音乐学、乐器修造艺术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专业方向:作曲、民族音乐作曲

3、音乐表演

专业方向:指挥(乐队、合唱、民乐)、中国乐器演奏、音乐戏剧表演、管弦乐器演奏、现代器乐演奏(电子管风琴、手风琴、古典吉他)、打击乐演奏

4、录音艺术

专业方向:音乐设计与制作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作曲专业限招40周岁以下);

4、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

三、报考办法

1、报名时间:2016518-19(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报名地点:上海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教学楼217办公室)

报名咨询电话:021-64376411,64316349

考试时间:2016521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2、体检手续办理(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办理)

时间:2016520日(上午8:30-10:30

地点:医务科(图书馆楼1122室)。

3、报名时须交验下列各件:

1)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介绍信(在职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开具,待业人员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具);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二寸报名照片(2/专业);

6)报考费300元。

考生所交材料不论录取与否概不退还。

四、考试内容

1、音乐学:中国音乐史或外国音乐史或民族音乐理论常识(不同专业方向考不同科目);

2、作曲、民族音乐作曲、音乐设计与制作:歌曲与旋律写作、乐理;

3、指挥、民族音乐指挥:指挥乐曲(器乐或声乐)一首、乐理;

4、音乐戏剧表演:准备应考歌曲四首,考试时抽选其中两首演唱;

5、中国乐器演奏:自选乐曲两首;

6、管弦乐器演奏:音阶(管乐专业:大、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条,包括连、吐音;大提琴加试双音音阶;中、小提琴加试368换指8度,10度双音音阶)及练习曲一首,协奏曲第一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7、乐器修造艺术:手工艺基础(锯、刨技术);

8、现代器乐演奏:自选乐曲两首(其中,电子管风琴专业:复调作品一首、乐曲一首,两首乐曲总时长不超过6分钟;古典吉他:上海音乐学院或上海音协业余吉他考级5级以上曲目);

9、 打击乐演奏:军鼓乐曲或练习曲一首,其他打击乐乐器练习曲或乐曲一首(考场提供常规打击乐器;特殊乐器自备)。

*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均需背谱演奏。

五、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高低次序,择优录取。

六、学习计划、学费标准及相关规定

1、在一学年内修读专业主课满4学分【按照院历安排的授课周数,每周专业主课两课时(作曲、民族音乐作曲、指挥、音乐设计与制作专业限两门改题;声乐演唱、管弦乐器演奏专业每周配艺术辅导一课时),每学期以2学分计】,并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获得上海音乐学院进修结业证书;

2、学费标准

⑴ 指挥专业为16000元;

⑵ 作曲、民族音乐作曲、音乐设计与制作专业为15000元;

⑶ 管弦乐器演奏、音乐戏剧表演、乐器修造艺术专业为14000元;

⑷ 音乐学、中国乐器演奏、现代器乐演奏、打击乐演奏为12000元。

3、开学后两周不报到者,视为主动放弃进修资格,学习期间不办理中途休学。食宿自理。

 

                                                            上海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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