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乐学
专业方向:音乐学、乐器修造艺术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专业方向:作曲、民族音乐作曲
3、音乐表演
专业方向:指挥(乐队、合唱、民乐)、中国乐器演奏、音乐戏剧表演、管弦乐器演奏、现代器乐演奏(电子管风琴、手风琴、古典吉他)、打击乐演奏
4、录音艺术
专业方向:音乐设计与制作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作曲专业限招40周岁以下);
4、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
三、报考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8-19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报名地点:上海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教学楼217办公室)
报名咨询电话:021-64376411,64316349。
考试时间:2016年5月21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2、体检手续办理(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办理)
时间:2016年5月20日(上午8:30-10:30)
地点:医务科(图书馆楼1楼122室)。
3、报名时须交验下列各件:
(1)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介绍信(在职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开具,待业人员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具);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二寸报名照片(2张/专业);
(6)报考费300元。
考生所交材料不论录取与否概不退还。
四、考试内容
1、音乐学:中国音乐史或外国音乐史或民族音乐理论常识(不同专业方向考不同科目);
2、作曲、民族音乐作曲、音乐设计与制作:歌曲与旋律写作、乐理;
3、指挥、民族音乐指挥:指挥乐曲(器乐或声乐)一首、乐理;
4、音乐戏剧表演:准备应考歌曲四首,考试时抽选其中两首演唱;
5、中国乐器演奏:自选乐曲两首;
6、管弦乐器演奏:音阶(管乐专业:大、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条,包括连、吐音;大提琴加试双音音阶;中、小提琴加试3、6、8换指8度,10度双音音阶)及练习曲一首,协奏曲第一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7、乐器修造艺术:手工艺基础(锯、刨技术);
8、现代器乐演奏:自选乐曲两首(其中,电子管风琴专业:复调作品一首、乐曲一首,两首乐曲总时长不超过6分钟;古典吉他:上海音乐学院或上海音协业余吉他考级5级以上曲目);
9、 打击乐演奏:军鼓乐曲或练习曲一首,其他打击乐乐器练习曲或乐曲一首(考场提供常规打击乐器;特殊乐器自备)。
*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均需背谱演奏。
五、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高低次序,择优录取。
六、学习计划、学费标准及相关规定
1、在一学年内修读专业主课满4学分【按照院历安排的授课周数,每周专业主课两课时(作曲、民族音乐作曲、指挥、音乐设计与制作专业限两门改题;声乐演唱、管弦乐器演奏专业每周配艺术辅导一课时),每学期以2学分计】,并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获得上海音乐学院进修结业证书;
2、学费标准
⑴ 指挥专业为16000元;
⑵ 作曲、民族音乐作曲、音乐设计与制作专业为15000元;
⑶ 管弦乐器演奏、音乐戏剧表演、乐器修造艺术专业为14000元;
⑷ 音乐学、中国乐器演奏、现代器乐演奏、打击乐演奏为12000元。
3、开学后两周不报到者,视为主动放弃进修资格,学习期间不办理中途休学。食宿自理。
201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