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曲系(视唱练耳)(2015版)

时间:2015-09-01浏览:42

作曲系(视唱练耳)本科自主实践教学方案

自主实践学分

20.0学分

自主实践环节

艺术实践、教学实践、社会实践

(一)艺术实践

1.视唱演示:高级视唱课程结束后的学习期间,参加1次由教研室组织的“视唱演示”小型演唱会,担任多首乐曲弹唱及多声部表演(3.0学分)。该学分由教研室主任评定。

2.视唱曲创作:第三学年第二学期参加1次“视唱曲创作小型音乐会”,表演3首及以上自创带伴奏单声部或其他形式的视唱曲(3.0学分)。该学分由教研室4位以上老师评定,85分以上为“合格”,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学分。

(二)教学实践

1.教学观摩(6.0学分):第三学年及第四学年第一学期,学生集中听课(院内及附中视唱练耳课),每学期不少于10次,并提交“听课分析心得”3篇。听课考勤记录由任课教师确认,所提交文章由教研室2位及以上教师批阅打分,85分以上为“合格”,符合上述条件者可申请学分,每学期2.0学分。

2.课堂实践(6.0学分):第四学年教学实习期间,任选3次课(对象为院内不同班级)作为内部公开课并提交完整教案。由2位以上资深教师听课及评阅教案,85分以上为“合格”,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学分,每次课2.0学分。

(三)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所学专业服务社会、服务大众的主要途径,也是大学生思政教育开展的重要平台之一。鼓励参与各类社会公益性演出活动(如高雅艺术进校园、进社区活动等),各类志愿者服务工作,各类党团主题活动等。

(四)其他

其余学分申请可参照本系作曲专业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