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系(2019版)

时间:2019-08-26浏览:39

音乐学系本科自主实践教学方案

自主实践学分

20.0学分

自主实践环节

科研实践、艺术实践、社会实践

本方案适用于20199月后入学的学生

(一)科研实践

1.在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普通刊物2.0学分/篇,南大北大核心期刊3.0学分/篇,四大核心期刊5.0学分/篇)。该学分由系辅导员认定。

2.网络发表论文:每学年在“中国音乐学网”相关专栏上发表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论文或综述(1.0学分/篇),并提交电子文档及网络截屏至系办存档。该学分由各学年专业课教师审稿评定。

3.实地考察:根据相关课程需要进行实地考察,完成考察内容并撰写考察报告。考察完毕后由任课教师带领在全系范围内举行“考察汇报会”。第三学年为“城市传统音乐及非遗音乐代表作考察实践”(2.0学分);第四学年为“民族音乐学实地考察实践”(3.0学分)。该学分由课程任课教师评定。

4.学术会议:参加院级以上学术会议。提交摘要并发言者(2.0学分/次)须提交摘要内容及发言现场照片,旁听参会者(1.0学分/次)须提交听会小结。该学分由专业教师评定。

5.听讲座、参加工作坊:听学术讲座,提交听课笔记0.5/1.0学分;写综述1.0/2.0学分。参加学术工作坊,提交参与活动照片和心得体会0.5/1.0学分;写综述1.0/2.0学分。

(二)艺术实践

1.实践汇报:结合本系中国传统音乐(民歌/民器/戏曲曲艺),古琴,世界音乐所学内容,于期末专业论文宣读后汇报表演(1.0学分/次)。该课程汇演由系办组织拍摄予以存档,学分由课程任课教师评定。

2.写作发表:在正式刊物上发表音乐评论(2.0学分/篇),撰写音乐会节目单(1.0学分/篇)以及导赏撰稿(1.0学分/篇),广播稿撰写(1.0学分/篇)、系刊《音乐学之声》发表(1.0学分/篇),整理期末论文宣读综述(1.0学分/篇),在各级公众号发表文章(包括论文、乐评、文评、书评等,1.0学分/篇)。该学分由相关项目负责人及专业教师共同评定。

(三)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所学专业服务社会,服务大众的主要途径,也是大学生思政教育开展的重要平台之一。鼓励参与各类社会公益性演出活动(如高雅艺术进校园,进社区活动等),各类志愿者服务工作,各类党团主题活动等。参加单次学术活动相关的志愿服务,提交参与活动照片(1.0学分/次);参加党团主题活动,提交参与活动照片(1.0学分/次);网络推文(0.5学分/次);在上海音乐厅、上海交响乐团、电台等单位做持续性志愿服务或实习(0.5学分/周,上线2分,且需相应单位出具实习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