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戏剧系本科自主实践教学方案 | |
自主实践学分 | 10.0学分 |
自主实践环节 | 艺术实践、社会实践 |
本方案适用于2019年9月后入学的学生。
艺术实践
音乐剧演出:参与音乐剧专业先关的各类演出(不低于10.0学分)
音乐戏剧系毕业大戏等或学院或上海市组织的各类重大音乐剧演出活动(4.0-6.0学分,具体由系部认定);
经系部审批认可的音乐戏剧系实习大戏或剧场舞蹈排演等,以及经系部审批同意参加的院外音乐剧等(3.0-4.0学分);
音乐戏剧系“带观众”演出的相关课程汇报(1.0学分);
其他经系实践小组所认定的相关艺术实践活动将酌情给分。
教学观摩:鼓励观摩“双实践周”期间各类音乐会/音乐剧/话剧演出等,并向系办提交不少于500字的观摩小结(0.25学分/篇)。注:该项累计须不低于2.0学分且不高于8.0学分。
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所学专业服务社会,服务大众的主要途径,也是大学生思政教育开展的重要平台之一。鼓励参与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如进社区活动)、志愿者服务工作(如院系组织的志愿者工作),各类党团主题活动等。
注:社会实践辅导老师由学生辅导员担任。每学年须不少于2次社会实践(0.25学分/次),该项目累计须不低于2.0学分且不高于4.0学分。
其他
其它未尽事宜,以音乐戏剧系实践教学指导小组解释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