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管理系(2019版)

时间:2019-08-26浏览:215

艺术管理系本科自主实践教学方案(部分)

实践学分

20.0学分

实践环节

艺管实务、毕业实习与制作、自主实践教学

本方案适用于20199月后入学的学生。

实践教学是艺术管理本科专业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也是培养个性化高素质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在新一轮教学计划修订中,增加了实践教学必修课程的学分,拓展了实践教学的途径和内涵。我系实践教学的广义范围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军训、艺管实务、毕业实习与制作及自主实践教学。其中:艺管实务、毕业实习与制作、自主实践教学均有各自管理监控和评分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艺管实务

艺管实务系艺术管理系专业主干实践课程之一。自第一学年第二学期至第三学年,共安排5学期。本课程的开设是为了将课堂学习的理论知识有效地运用于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也可以将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带回课堂学习中,以提高课堂学习的质量和针对性。通过艺术管理实践活动,让学生直接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培养训练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1.内容与考核要求

1)实践内容:艺术管理相关的操作性项目(包括项目中的操作性工作)、社会调查、信息分析等。

2)实施方式:集体(小组)活动、分散活动、组织安排、自主安排。

3)考核标准:实践过程中的表现、收获和提高,及对这种收获的记录和表述。

2.教材

根据所从事的实践活动性质的不同,自行寻找相关信息和材料进行学习。

3.考核    

1)通过艺管实务课期间的实际表现以及每学期的艺管实务汇报考评来综合评定;

2)教学课时安排:2.5学年/5学期/90/160课时/10.0学分;

4.其他说明

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至第三学年,共5学期,由系内专业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学生实践项目,三个年级学生随机分组。尽可能让学生在2年半的时间里,体验不同的项目和工作岗位,进行实践。每周指导老师安排时间开展项目讨论及指导。

(二)毕业实习与制作

毕业实习与制作(2学期,4.0学分)为专业主干实践课程,毕业实习是指学生在大四期间进行的不少于两个月的全职实习,通过综合运用全部专业知识及有关基础知识解决专业技术问题,获取独立工作能力,在思想上、业务上得到全面锻炼.并进一步掌握专业技术的实践教学形式。在毕业实习正式开始之前需提交《毕业实习申请表》,经指导教师(与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相同)、艺术管理教研室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始执行。实习结束后,每位毕业生需提交每周至少一篇的《实习周记》、由实习单位实习指导填写的《毕业实习评核表》,实习不合格者,则不能按期毕业。

毕业制作是由艺术管理毕业班学生自行组队、独立策划完成的一个面向公众的中小型演出项目,项目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活动策划、制作、呈现、经费筹募、营销、售票等业务。

本课程旨在训练学生熟练掌握艺术活动策划到执行的完整流程,主动整合过去三年学习所获得的知识与资源,建构创造思考、直面问题、务实解决的能力,同时培养学生团队协作的精神,促使学生掌握横向沟通能力、包容互助的涵养。每制作组设督导教师1人,采取双向选择制,学生申请填报志愿(本系编制内教师),再由艺术管理教研室综合考量学生志愿、项目内容、教师专长及工作量后进行委任,督导教师与项目组学生必须定期会面,以掌握制作进度与质量,教师不主动介入学生项目执行,而是从旁观察并协调解决学生所面临的困难。

1.人员分组

1)毕制项目必须由毕业班学生担任制作人(组长),同组毕业班同学必须担任核心成员(例:营销总监/募款总监/舞台管理/票务总监),并视需求招募本系/本校/外校同学参与工作。

2)每个项目组的毕业班成员不得超过4人,团队成员由学生民主商议后自由组建。

3)毕业班成员如经发现未实际承担项目核心工作,则无法取得毕制学分。

2.制作审查阶段

1)分组、策划意向、导师安排

大三下学期18周前,由同学自行建组、并提交初步策划意向及导师志愿表,由艺管系教研室确认各组成员及指导教师后,暑期即可启动制作。

2)立项

组建团队后,成员应与指导老师对毕业制作方向与类型进行讨论,并于大四上学期开学第一周,进行立项报告。《毕业制作立项报告》需包括:节目策划、场地及档期意向(已联系)1-3个、制作预算、营销计划、进度表等。

立项评审根据每组提交的《毕业制作立项报告》与该组教师的《毕业制作导师指导工作记录》,综合评定项目的合理性、专业性、可行性,以确认是否同意立项。立项报告如未通过,则该项目组必须在3周内重新提出立项申请,如再次立项仍无法通过则该项目组必须解散,其成员必须各自申请加入其它项目组,未获得其他项目组接纳的同学则无法取得学分。

项目组解散的导师工作量亦不予计算。

3)演出

所有项目应在大四下学期的51日前完成演出。

3.评分

1)现场呈现:每场活动必须由2位本系授课教师(不含督导教师)出席现场评分。

2)评分项目:内容创意性、现场管理的专业性、技术执行的安全性

3)观众:现场观众人数不得低于10050X1)人(出席教师签名认定)

注:每场活动最低观众人数根据该团队包含的毕业班同学人数制定:最低100人,每多一位毕业班同学增加50人。例:如该团队包含3位毕业班同学(X=3)则最低观众人数为10050(31)200

4)活动档案:所有工作过程的文件必须完整存盘、条理清楚,档案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策划书、审批文件、合同、新闻稿、活动影音记录、财务报告参与者满意度及观众满意度调查。(每组一份)

5)个人工作报告:说明个人参与的工作详细内容、工作流程,团队协作情况、工作中遭遇的困难与解决方式,总结个人心得与体会。报告内容可穿插图表、照片以具体描述所有过程与所情况。报告字数需2000字以上。

6)毕制汇报:各组同学向全系教师汇报毕制情况

7)分数计算:

观众人数达标20分(出席教师评定)

活动档案+工作报告+毕制汇报60分(全系教师评定)

个人工作表现20分(导师评定)

4.导师辅导要求

1)每组毕业制作必须由本系在编教师(每组1人)担任导师,负责对该组学生的制作流程进度、可行性、执行性进行监督,并提出专业意见帮助该组学生顺利完成项目启动经费申请报告、策划案,并指导学生毕业制作的策划与执行工作。

2)毕业制作导师指导方式包含现场指导、电话或网络会议(非会面指导需保存书面纪录)。

3)导师需以《毕业制作导师指导工作记录表》的方式完成对毕制小组每次指导会议的日期、内容、时间长度、地点、参会人员、项目进度的记录。工作记录表应充分体现小组各成员对项目策划、实施、营销、执行等层面的进度反馈与学生工作状态的跟踪评价。导师工作记录表将作为后期每组毕业制作的重要评审与打分标准,也作为教师工作量计算依据。

()自主实践教学

1.内容分类

按照“自主实践教学”(6.0学分)所涉及的项目层级、不同标准和时间投入予以分类:

1)一类项目:院级双实践周(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

2)二类项目:院级重大活动、系级艺术管理周、讲座、论坛、暑期社会实践等;

3)三类项目:本系签约基地(文化广场/上话中心/上海音乐厅/上交/文广演艺等)实习或志愿者工作

2.学分计算和项目类别要求

1)每位学生每学期应参加不少于50个小时的自主实践教学。

2)建议每位学生至少2次担任本系签约基地演艺活动的志愿者,现场学习了解如何规范接待服务音乐会观众和演员的知识,了解音乐会演出过程中的灯光、迁场等,除音乐会外也鼓励学生担任其他演艺活动的志愿者以扩大视野。同时须参加本系主办的艺管周活动,任务是接待与观摩。

3)每个年级的学生每学期须参与第二条所列一、二类层级的自主实践教学活动中两个以上项目的实践。其中,二、三年级学生是艺管周活动组织策划营管理的主体,一、四年级学生应给予支持协助:同时按照系领导、教师和院职能部门的安排,学生须积极参与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上海国际艺术节和学院重大活动的实践教学活动。在参与各项活动的过程中,理论联系实际将在课堂上学到的艺术管理知识运用到实践教学中,一方面检验课堂学习的教学成果,另一方面解决从应知到应会的问题。在实践教学中得到锻炼和成长。

3.过程管理与评价

1)自主实践教学实行师生双向选择、系部统筹整合的原则进行管理,学生每次参加活动后须写一份小结交给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应对学生参与实践教学项目的态度、工作量、团队合作精神、工作业绩、小结质量等进行实况记录和跟踪管理,每学期应与学生进行面授指导。

2)实践活动结束后,每位学生需登陆“上海音乐学院教学服务微平台”进行实践申请,经由院系秘书、系领导审核通过之后给予相应学分。